問題詳情
全國范圍內哪些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可流轉?
提問者:2102
提問時間:2015-04-10 15:28
問題分類:交易 > 土地流轉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平等協(xié)商、自愿、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ǘ┎坏酶淖兺恋厮袡嗟男再|和土地的農業(yè)用途; ?。ㄈ┝鬓D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ㄋ模┦茏尫巾氂修r業(yè)經營能力; ?。ㄎ澹┰谕葪l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yōu)先權。 只要不違反這個些原則,以及本法所做的程序性的規(guī)定,承包經營權都是可以流轉的。另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