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公證就想繼承確權?不行!
1. 沒公證就想繼承確權?不行!

河北李先生父母去世后,直接拿著戶口本去辦確權被拒。原因是:繼承宅基地必須有繼承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僅靠親屬關系證明沒用。

2. 委托書沒寫清權限?白忙活!

湖南湘鄉(xiāng)的周女士因委托書只寫 “代辦確權”,沒注明 “代領證書”,領證時需重新補簽委托書。正確寫法:“委托 XXX 代為辦理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簽字確認、領取不動產(chǎn)權證書等全部事宜”。

3. 以為代辦就是 “過戶”?大錯特錯!

很多城鎮(zhèn)子女誤以為代辦確權能把權利人改成自己,實際代辦只是 “跑腿”,權利人仍是父母或原宅基地使用權人。若想變更權利人,需符合繼承、轉讓等法定條件(如轉讓需賣給本村集體成員)。

4. 父母有 “一戶多宅”,能全代辦嗎?

要看情況:因繼承形成的 “一戶多宅” 可代辦確權,但證書會注記;因違規(guī)多占的宅基地,超面積部分需繳超占費后才能登記,否則不予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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