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對非法占用土地行為如何處罰?
提問者:032082
提問時間:2014-09-28 17:55
問題分類:土地知識 > 專業(yè)知識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76條、《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42條規(guī)定,未經(jīng)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擅自將農(nóng)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實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處罰款的,罰款額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超過批準的數(shù)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