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礦山安全法適用的范圍有哪些?
提問者:032068
提問時間:2014-09-30 16:09
問題分類:土地知識 > 專業(yè)知識
《礦山安全法》共分8章50條,其主要內容包括《礦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適用范圍、礦山建設的安全保障、礦山開采的安全保障、礦山企業(yè)的安全管理、礦山安全的監(jiān)督和管理、礦山事故處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法是用來調整社會關系的,《礦山安全法》的適用范圍即是其調整范圍,一是調整地域方面的范圍,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必須遵守本法;二是采礦主體的調整范圍,即是指《礦山安全法》適用哪些人的開采活動,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具體講,包括一切礦山企業(yè)和采礦個體戶;三是對礦種的調整范圍,即適用于所有礦種的開采,包括固體礦產、液體礦產、氣態(tài)礦產等,凡屬礦產資源的都屬本法調整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