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政府征用了X村若干畝集體所有土地,而這些土地原來被承包給了村里的農戶A。那么這個時候征地補償應該如何操作呢?我想到了幾種可能:
(1)直接把征地款全部給A(感覺不大可能,因為A只有租用權沒有土地所有權)
(2)征地款給村集體,村集體按照村民大會分配。
然后這時候問題出現(xiàn)了,A被征掉的地沒有了,他理應得到比別的村民多的補償,這種村民間的補償差異是如何實現(xiàn)的呢?是直接通過不同的征地款分配,還是重新調整承包地,給予A相同面積的新承包地?
謝謝諸位幫忙解惑!
(1)直接把征地款全部給A(感覺不大可能,因為A只有租用權沒有土地所有權)
(2)征地款給村集體,村集體按照村民大會分配。
然后這時候問題出現(xiàn)了,A被征掉的地沒有了,他理應得到比別的村民多的補償,這種村民間的補償差異是如何實現(xiàn)的呢?是直接通過不同的征地款分配,還是重新調整承包地,給予A相同面積的新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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